关于堕胎之我见解

在美国,反对堕胎多半出于宗教原因,认为,受精卵就已经是新的生命。我们暂且可以认同受精卵是新的生命,但是堕胎和杀人却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首先,从主要社会学角度来讲,一个人(person)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对于胎儿来讲,要达到可以脱离母体而生存的个体,至少是要到几个月之后。我不反对限制多少个月之后的胎儿不能随便流产,但是在胎儿成熟到一定程度之前,没有必要。而正是因为胎儿还不是一个独立的人,我们也就没有必要把胎儿当作一个人,把它完全等同于一个只有的出生后的人来对待。生下来的婴儿,乃至一些早产的婴儿,可以脱离母亲生存下来;而成熟度胎儿却无法生存下来,这表明胎儿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能称为人。

从生物学角度来看,正如前面所说,胎儿不够成熟之前,就是胎儿不是人。具体说来,动物胚胎的发育,是一个动物进化的快放。从单细胞受精卵开始,形态变化过程中,不少时间里形态和动物胚胎类似,直到后来才具备人形。即使它是人类,但是还没有发育成人啊。

另外,禁止堕胎其实也是剥夺了父母的权力。父母应该拥有不要孩子的权力,特别是早期。

还有,人们需要堕胎的情况有很多。有时候家庭贫困无法养活,如果你也要逼迫他们把孩子生下来,你不觉的对于被生下来的孩子是不公平的吗?这样的孩子,可能生活会很困难,营养不良,无法接收良好教育,生病,夭折。对于那些反对堕胎的人来说,既然你要尊重一个还没有生下来的“人”做为人的的生存权力,为什么你不同样考虑这个人是否希望生活在这种条件下呢?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可能都会多少希望自己出生在一个更好的环境里面:为什么我父母不是北京人呢,这样我考清华北大就容易多了?为什么我没有出生在大城市呢?为什么我会出生在这样的环境里面呢?

再有,没有一个完美的避孕方式,就不要谈绝对的禁止堕胎。怀孕可能是因为避孕方式失败或者男女不小心没有使用避孕方式。对于前者,凭什么要让普通人来承担避孕失败的后果呢?对于后者,为什么别人不小心犯了错误,就没有机会修改后果了呢?因为不采用避孕手段,反复怀孕又反复堕胎的人还是很少的吧?就算他们是犯错误了,那么社会难道没有责任?例如,性教育到位了吗,安全性行为的知识传播到位了吗?

美国的宗教是美国的宗教,不要让美国的宗教随便影响中国人。最后,既然美国反堕胎多是宗教势力,那么我们也从中国宗教来看这个问题。似乎中国宗教里面,人是有轮回的。基督教没有轮回。那么人投胎,是投胎到受精卵还是投胎到初生的婴儿呢?在我看到的一些电视节目里面,一般就是投胎到刚初生的婴儿身上的。就算是在基督教里面,如果胚胎已经有了灵魂,要是这个胚胎流产了,这个灵魂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呢?既然基督教里面人天生就是有罪的,之后在出生之后忏悔,信仰上帝等等之后才会修得上天堂的资格,那么这个胚胎估计就是有罪的而又没有积德到可以上天堂的。上帝会不会如此残忍的就让一个还没有出生的灵魂下地狱呢?我觉得也不会。

综上所述,我个人认为,反对堕胎大多没有道理。但是我赞成保护那些比较接近成熟的胚胎,例如6-7个月大的。对于那些是不小心怀孕又不想要的,被强奸导致怀孕的,避孕手段意外失败的,6-7个月,处理和思考时间也足够了。文首我说,受精卵确实可以认为是新生命,但是扼杀生命毕竟不等同于杀死人。认为堕胎应该不是非法 ,也不等于鼓励提倡堕胎。

2 comments

  1. 参与讨论堕胎的合理性,就是认同了社会的伦理基础。如果价值只是人为的建构,判断合理性的唯一标准只能从他对整个社会发展的影响来考虑,所谓的终极价值是很无聊的。

  2. 反驳做的过于罗嗦而且不值一驳,如果我是支持堕胎的话。

    我觉得我们之所以会对那些反对堕胎的宗教信徒嗤之以鼻是因为他们看待问题过于片面,对实际的社会问题解决方案只有唯一的一种:禁欲。他们忽略人之所以为人的东西,这种道德是反人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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